国联邦信息保护厅有这样一个规定,如果驾驶者不是受害者,那么在没有经过对方同意,对其它驾驶者的面貌和车辆进行录像的情况,属于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因此提供行车记录仪影像的人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最后,德国哥廷根法院判定联邦安全保护厅胜诉。
记录仪 欧洲 国家 2017-02-09 0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