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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证存在价格垄断行为 丰田被罚8761余万元

来源:汽车信息网 | 2019-12-27 19:05:05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丰田汽车处上一年度(2016年度)销售额2%的罚款,即87,613,059.48元

中国汽车新闻网讯 12月27日消息,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证丰田汽车旗下雷克萨斯品牌汽车销售中存在价格垄断行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丰田汽车处上一年度(2016年度)销售额2%的罚款,即87,613,059.48元。对于处罚结果,丰田汽车表示接受并将进行整改。

自2017年12月起,对丰田汽车涉嫌在雷克萨斯品牌汽车销售中存在价格垄断行为进行了调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丰田与经销商处于雷克萨斯汽车销售链条的不同环节,各自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经销商为丰田交易相对人。丰田统一经销商网络报价、限定经销商转售商品最低价格的行为,属于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丰田汽车的行为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综合丰田汽车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时间等因素,考虑到丰田汽车积极配合调查,承认存在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主动整改,依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丰田汽车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对丰田汽车处上一年度(2016年度)销售额2%的罚款,即87,613,059.48元。

自监管部门开启汽车业反垄断以来,汽车行业出现了多起反垄断调查,其中因价格垄断的厂商有克莱斯勒被处罚3382.41万元、东风日产被处罚1.233亿元、奔驰被处罚3.57869亿元、奥迪被处罚2.7854亿元,上汽通用被处罚2.01亿元等。

雷克萨斯品牌近几年在中国销量增长迅速,今年更是创历史新高,部分车型更是存在供不应求的现象。丰田汽车此次因雷克萨斯车型销售中存在价格垄断行为而被出处罚,给其他品牌提了个醒,也将对车市带来进一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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